那天看了zwings的新作手牵手,有感她不当作家真的很浪费。我很羡慕她可以用物件来带出主题的这种写法,可以让读者有无限的想象空间。如果问我对於手有什么看法?我会很响往一对害怕牵手时手心冒汗、每天勤力的涂护肤霜到有一天无名指间夹着一颗几卡拉的钻石,再到大手牵小手,一直到满手皮皱皱了还要用枝拐杖来帮忙支撑着全身重量的手。说响往,也许是两条鱼星座的人开始旧病复发了!我想,zwings是被我这不解风情的人给气煞了吧?我忘了当时她的问题是什么,大概就是:“你怎么形容自己的手?手有什么用途?会不会嫌弃他还是什么的”
我说:“那是一对护士要用力拍几下才找到青筋把管子插进去抽血的手。”“手呀,需要他来干活。没有手,我现在就没办法跟你在MSN打字聊天了!我不会嫌弃我的手,因为我找不到可以让我讨厌他的理由。”嗯~如果现在真的要找一个讨厌的理由,我会说“”剪指甲很麻烦,留长指甲更麻烦,打字弄断指甲还是匆匆忙忙关抽屉夹到手指时。。。一个字,痛!也许那一杀那很痛,可是如果你不把裂开的指甲剪掉会很难看、也会再刺进肉里那时会更痛。夹在抽屉的手指,始终需要有一只手先把抽屉拉开,手指才能从里面 抽出来,毕竟抽屉不会自动打开给你。你会因为一次夹痛的经验,而把整个书桌改成开放式没有抽屉的吗?我不会!也许我还没痛入心坎里?然而,我希望在痛着的朋友可以早日把手指从抽屉里抽出来。
留长指甲,需要耐心去打理,这次打理不好,剪短后再留吧!新长出来的会更好看的!这
次的指甲油,可能不衬你,换过一个吧!市面上还有那么多的牌子、那么多的颜色种类,总有一个会合你心水!
Tuesday, January 25,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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