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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day, December 10, 2012

死者在新闻下的最后一道尊严

写新闻讲求如实报导,那么新闻从业员在处理新闻的手法上,是否应保留死者最后一道尊严?

多年前,报章刊登一则新闻,关于一名妙龄女子在工作地点附近所租的房间不幸遭奸杀。记得当时这则新闻挺轰动,报章总是大篇幅地连载几天,社会对凶徒的罪行也极度憎恨。

新闻指该女子是被凶徒强行扯入住屋,还叙述凶徒强暴女子过后致死她的过程。另外新闻照也拍到案发现场一片狼籍,当时的新闻还清楚描述,现场遗留的物件,女子身上衣物撒落的位置。。。

印象最深刻的是,新闻还说床上或地上掉了两块使用过的卫生巾,且形容凶徒知道女子经期仍强奸她、还有女子死时躺在床上的惨状等等,新闻都叙述得很清楚。

于是,社会大众都对女死者深表同情,更加唾弃案中凶徒的罪行。但与此同时,种种血淋淋照片与报导却成了死者家属与友人永远的痛。他们须要一次又一次地“阅读”亲人死前所遭受的种种痛苦,甚至死后还要将事情赤裸裸公诸天下。

当时,也有一些言论报导谴责照片或新闻不该写得太露骨等等的回响。不过,后来事件演变成这样,我则记不起来了。

近年的夺命车祸案例也很多,所遗留给生还者的后遗症更是难以磨灭。有时新闻要呈献出车祸的恐怖,形容死者遗容已模糊不堪、被夹毙或撞击得现场脑浆四溢、身首异处等等。

有时想,写新闻者要形容给读者知道这是一宗多么骇人、恐怖地车祸,务必将事实转述给读者,否则读者无法有画面或想像到该车祸是怎样发生,是何等严重。但这个要表达事实,与读者想知道的界线,该如何拿捏呢?


最残忍的是有记者接到上头指示,一定要从肇祸司机口中问出,他对于酿成这么多条人命死亡的车祸有否感到内疚?上头的指示是,一定要问他“内不内疚”。。。

不论这个司机有没有错,一夜之间断送了数条人命,你说,他可以不内疚吗?如果他还有一点人性,他都是会内疚的。只是我觉得,这样一场车祸,有没有必要去被炒作?

不久前有一则新闻,某学校署理董事长,晚上去了喜宴后,疑到后巷取车时在溪边小解,后不慎失足掉入溪中溺毙。新闻写说,其尸身在约30小时后被捞起时已全身臃肿,右手臂也相信是被鳄鱼咬断。鉴于其裤链没有拉上,因此不排除他准备小解时失足掉入溪中。

世上没有如果,如果有如果,如果他不去溪边小解,也许就不会有这宗意外。而意外就是在你预料之外所发生的事情。

还记得某车祸死者生前好友接受电访时问,“你们报馆可不可以不要登她IC那张人头照片,不美”。。。才惊觉,人死于意外后,剩下的,就是IC人头照。留给活着的人就只有回忆,又或者是一辈子的痛。

当我们了解到事情的真相,才发现原来一些真相是那么的惨不忍睹。

死者已矣,新闻线下我们能否为死者保留最后一道尊严?是我最近在思考的。

1 comment:

維京小說館 said...

我也想這樣呀~我也不想詳盡的描述事發的經過,但每次上頭都跟我說,輕描淡述的新聞沒人看。我個人較喜歡處理好人好事之類的新聞,之前也曾建議多宣揚善心善舉之事,但上頭並沒有接受~

所以,我要透透氣,如今只有每天當觀音辦事處的義工~幫觀音辦事處share好文章~ :)

爬格子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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