耳听三分假,眼看未为真。用心领会,客观写实,切忌先入为主。

Tuesday, November 25, 2008

寫blog需要激情

N年前,部落格還未盛行,你說在網上發日誌,得到的回應多數是“什麽?那是什麽東東?” 明白的人寥寥無幾,更別説能夠有三五成群的朋友陪你一起寫部落格。要當部落格先鋒隊需要勇氣,有的人會害怕把生活點滴赤裸裸地公諸於世、有的人會推辭說自己語文表達能力差,要把想法組成句子需要花很多時間。與其浪費時間在網絡上敲字,乾脆不要寫。如果你很不幸的認識喜歡在部落格中哩哩啦啦的人,擔心哪天他會把你的秘密抖出來,最好就是平時對他好一點,不然他可能會在blog裏唱衰你!再不然,就只有祈求他的部落格瀏覽量不多。是的,我是在說我自己,所以請對我好一點。

寫blog可以歸類為一門藝術創作,有的博客喜歡鑽研文字,他的部落格會有密密麻麻的文字。有的博客是圖係的,看多兩行字就會頭昏腦漲,所以他們的blog都會貼滿五顔六色的圖片。不管你的部落格傾向什麽性質,其實都是想有個平臺可以讓你發揮專長或者與志趣相投的人分享。隨著時代變遷,寫blog,不僅僅局限在藝術創作或分享而已,它更轉換成另外一種行銷方式,除了商業化的推廣,也有明星甚至政客利用免費的網絡空間來作宣傳。

他們說喜歡寫blog的人都有點自戀,這點我也贊同。每個人都希望能夠被認同,特別是你最親的人或者你最要好的朋友,要是能夠得到他們的讚賞,心裏會特別的欣慰。最初開部落格的概念就是想把現實生活中無法表達的情緒通過文字來發洩,也沒想過需要別人去給我什麽回應,只要我把想說的都說出來那就可以了。殊不知,後期越來越多人都有著同樣概念,於是就出現時下流行的“自爽”部落格。但是,自爽也要對讀者負責任的。有次發現一些部落格,三字經滿天飛、照片亂塗鴉,一些90后的博客,身稱什麽曾領過本地十大優秀部落格之類的,拿部數碼相機進入商場的試衣間裏,每換件衣服就對鏡子自拍,有的甚至衣衫不整就發放到部落格上。借用這種吸引眼球的方式來吸引讀者衝擊瀏覽量,難免讓我聯想到QQ上經常會出現“激情聊天”或“激情視頻”等字眼。不過,當你決定“犧牲色相”時,除了要對網絡公民負責之外,也別忽略自己是否有這樣的條件。當然,90后的正太和loli都有條件,因爲青春就是本錢嘛。只是他們會否覺得過於自曝,也是一种“自暴自棄”的先兆。 ##CONTINUE##

距離上次回顧部落格而發相關主題的時間恰好有半年,突然想檢討啊利究竟是個怎樣的博客?就像一些公司要求員工每半年發個評估分析報告或者年終回想之類的。但是有一點我和他們不同的,他們寫的報告可能要同事明白,也需要討得上司歡喜,而我寫的就算沒有人看沒有人明白也無所謂,反正引用周董那句“在我地盤這,你就得聼我的”。上月的某一天在報章上閲讀一篇感覺很不錯的評論,發覺作者一覽名字下方有網址,於是就爬上網打開該部落格瀏覽。該部落格裏邊討論著不少的時事話題,除此之外該博客也是個熱愛大自然的擁護者。從他的部落格鏈接到另外一個部落格,再挖掘不同的人對事情敍述有著不同的視角,發覺原來本地新冒了一個部落格族群還真有“藝術創作”天分。這種從一個部落格連接到另外一個部落格,集體圍繞身邊一些針對性話題來發表的做法,讓我回想起流行寫blog初期,三五好友每天勤勞發日誌的日子。就算只是流水賬,一旦有新日誌發佈,自然就會有班朋友捧場,得到的滿足感是難以形容的。

當我在看這班新發現的博客發表日誌時,我想,他們會不會也是這麽覺得,在網絡上發表,即刻得到網友回應比平面媒體所得到的滿足感會不會全然不同?特別是,你有所期待的人或者要好的朋友可以在第一時間回應你。以前,我是這麽想的,可是日子久了,也許已經習慣一個人,有沒有人看有沒有新回復或許不重要,只是,心裏還會有些期待,期待著像以前那樣可以集體創作的感覺可以回到我身邊。坦白說,不管在論壇還是部落格,一個人發表是很孤獨的,人類始終都是群居的動物,當一個地方讓我覺得孤獨時,我就會轉移陣地到別的地方。可是,偏偏就是念舊害人,總會對這熟悉的地方有一份牽挂,於是就賴死不走了。

日子久了,人也就會變得消極。有人說啊利變得不再有活力,可是,是這個讓我留戀的地方先失去它原來的熱情和本質,才影響到我。因爲容易受影響,不小心沉迷予一班麻辣先師的部落群中,避免讓我的部落格鏈接陷入單一政黨后嚇壞原先那些“逍遙派”朋友,所以我也選用了blog roll功能。這种懶人鏈接方式,不需要自己敲打名稱,也可以看見對方日誌更新的提要。可是,不管我換過了什麽空間混了什麽朋友,我總會留下一個位置,給我原來的朋友,就算我沒有提起,我還是會懷念以前一起發流水賬的日子。因爲網絡,因爲寫blog,拉近了我們的距離。不管分佈到世界哪個角落,通過日誌可以了解最近大家的生活過的如何。最起碼可以讓我知道,你還健在的。

寫blog需要激情!當你看見別人的blog美化得漂漂亮亮、井井有條時,你也會想要調整一下模式,當然,除了懶惰的我,只要越簡單就越好。

寫blog需要激情!當你看到別人的blog寫得文縐縐的,也會特別羡慕,我多麽期望自己可以學到他們的十分之一,當不成作家當個無名的網絡寫手也不錯。

寫blog需要激情!就像創作家需要尋找靈感,詞窮時,想吐半個字出來也難。每天點擊自己的blog,想更新卻覺得有點無聊,開了又関,関了又開。往往到了関機后,躺在床上閉上雙眼,腦海裏就會出現一排排的字幕,可是要再爬起床來敲字,就太累人了。有時候,也許心裏有個主題,想不經過大腦,想說就說,可是當你敲成一顆顆的文字時,就會好像現在這樣,沒有鋪排,詞不達意,囉里囉唆的。

寫blog需要激情!激情過了,就不會有想寫blog的衝動。

寫blog需要激情!當你看到別人每天更新部落格,一個月的發帖量,相等于你一年的發帖數目,就會開始鞭策自己,是不是該充分地利用這個網絡資源?當然,我還是我,原來的我,不會改變不經大腦,想寫就寫,不爽就不寫的態度。 (懶惰的藉口~ 囧)

3 comments:

卓韋 said...

我要对啊利好一点,不然她会唱我,呵呵!

Unknown said...

她没有选择,也要对我们好一点,我们也会唱她。

啊利 said...

哈哈,好尚往來~

爬格子の人

##HIDE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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