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9月12日(星期五),晚上8时45分,槟城警方援引内安法令第73(1)条文逮捕星洲日报记者陈云清。该记者曾于8月23日晚间,将受访者的一字一句以144字写成一篇有关华人寄居论的新闻。
再次证实,内安法令第73(1)条文是对人民完全没保障,甚至会引起民众不必要的恐慌。
再次证实,马来西亚新闻自由已死(死了多年以后还要鞭尸),而且死在所谓的民主社会下。
新闻的自由在哪里?人民的自由在哪里?议会民主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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